甲公司为我国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,2018年发生的合理工资、薪金总额为1200万元,当年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为116万元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,下列关于2018年甲公司税务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()

2020年04月18日
A、甲公司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当据实扣除
B、甲公司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,除另有规定外,只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96万元
C、甲公司就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
D、甲公司未能在2018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。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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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企业所得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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