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法院依法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权利时,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,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。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()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,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。

2020年04月19日
A、10日
B、20日
C、30日
D、6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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