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时,负责审理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,以及处理京师地区的治安和诉讼案件的机构,其长官被称为:

2024年10月28日

清朝时,负责审理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,以及处理京师地区的治安和诉讼案件的机构,其长官被称为:
A. 刑部尚书
B. 大理寺卿
C. 步军统领
D. 都察院左都御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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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清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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