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2年宪法全面修改时,将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”一章置于“国家机构”之前,这一修改的意义在于:A. 提升了公民权利的地位B. 削弱了国家机构的权力C. 实现了公民权利与国家机构的平等D. 确立了公民权利的优先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