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市甲厂与长沙市乙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,合同约定,由甲厂供给乙厂钢材35吨,乙厂支付甲厂货款15万元 因合同对交货期限和付款地点没有明确约定,发生纠纷,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( )

2020年07月11日
A乙向甲付款,应在长沙市履行

B乙向甲付款,应在武汉市履行

C甲可随时向乙交货,但应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

D甲可随时向乙交货,乙不得拒绝

E乙可随时要求甲履行合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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